海伦市关于恢复部分行业生产经营的通知

2020-02-27 09:58:07 来源:中国·海伦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恢复部分行业生产

     经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全市广大群众: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决策部署,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恢复部分行业生产经营,特通知如下:

一、复工复产要求

一是持证上岗。上岗务工人员(包括公职人员)必须持有乡村、街道社区开具的居民健康证明。各企业除管理人员外(外地返回需隔离14天),疫情防控期间暂缓非海伦籍人员返岗上岗。二是有序通行。出入小区、卡口的车辆必须有主管部门开具的通行证,发证部门负责巡回检查,未按规定使用通行证的,依规处理,并取消通行证使用权。三是依规防控。所有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定时消毒,由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四是做好防护。企业必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对所属员工实现全时段管理,要求员工疫情期间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少外出。

二、防控工作管理办法

(一)工业企业

全市所有加工类工业企业全部恢复生产、经营。

1.牵头及监管领导:李中国

2.审批及防控监管单位:规上企业及城区内加工企业由工信局负责,城乡复产复工企业生产安全监督检查由应急管理局负责。

3.防控工作管理办法:

(1)强化员工管理。加强上岗人员监测、审查登记,符合健康条件方能上岗。

(2)强化体温监测。在企业大门入口检测体温,逢进必测,逢入必登记。

(3)强化日常防护。对厂区和生活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减少人员流动。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就餐实行分批、错时、分餐制,住宿人员实行单人单间。

(4)强化应急处置。如遇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准确快速应对。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3℃)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联系120送医就诊。

(二)农业生产类

全市涉及农业生产各行业中,允许进行备春耕准备、农资下乡、秸秆离田及运输、畜牧业发展、外出务工出行。

1.牵头及监管领导:王宝峰

2.审批及监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3.防控工作管理办法:

(1)强化备春耕准备管理。①水稻育秧大棚清雪扣棚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严禁互相帮工。②催芽车间维修、农机具检修人员要在本村、本乡镇范围内进行,确需外请检修机械技术人员,要做好登记,限制活动范围。③各村成立专门监督队伍,防止户与户之间相互唠闲嗑,避免人员之间密集接触。

(2)强化农资下乡管理。①经销商点对点将农资运送到村屯卡点。②由村里统一组织车辆送到农户家中。

(3)强化秸秆离田管理。①秸秆收储企业派出专用车辆和装卸设备运送秸秆。②乡村派专人监督,确保农户和企业工作人员不接触、不聚集,并带好口罩,做好防护工作。

(4)强化畜牧业交易管理。①畜禽交易,由所在乡镇政府派专人全程跟踪,按照买卖双方地点开具通行证明,标注行驶路线,实行点对点运输销售。②买卖双方必须佩戴口罩,驾驶车辆人员不得下车。③饲料兽药等物资,由经销商送到村屯卡点,村里组织养殖户运回。

(5)强化外出务工管理。①确需返岗农民工采取点对点办法,携带企业复工证明和居民健康证明“两证”出城。②所在村做好返岗人员登记,确保去向清、方位明,从事职业清楚。③如采取包车形式集体外出务工的,由组织单位或乡镇申请,市防控指挥部出具协调放行函。

(三)商贸金融服务类

全市涉及粮食烘干、物流、快递、电子商务和涉农金融机构网点有序开放。

1.牵头及监管领导:张铁峰

2.审批及监管单位:粮食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政府办金融组

3.防控工作管理办法:

(1)强化粮食经营管理。①粮食烘干企业必须在粮食局备案后,方可启动烘干库存潮粮。②必须佩戴口罩,采用微信、手机银行等进行支付,严禁使用现金。③首选雇佣本乡镇、本村农民工装卸货物,本地用工不足的,可雇佣城区或其它乡镇人员,短期内禁止雇佣外地务工人员。每天要对工人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④外来车辆要做好消毒,司乘人员不准下车。

(2)强化物流、快递企业管理。①由物流、快递企业提供从业人员近期外出情况、身体状况,登记备案。②对企业经营场所和车辆、货物,每天进行2次消毒,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每天进行测温记录。发现温度异常员工,立即隔离并联系120送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

(3)强化电子商务管理。①复工电商企业需向电商服务中心备案。②电商企业要建立最小工作单元机制,按工作流程设定相对独立工作区间,有效降低人员接触频次。③落实员工佩戴口罩上岗、体温监测制度,配备相应防疫物资。

(4)强化金融机构管理。①加强工作人员岗前疫情监测审查,符合健康条件方能上岗。②车辆通行证根据银行需要,向政府办金融组申请。③大厅门口必须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办理业务的群众和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间隔必须超过1.5米。④根据营业厅面积限定人数。⑤发现温度异常群众和员工,立即隔离并联系120送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

本通知外其它行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时间,由指挥部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海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

    2020年2月26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