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季度扶贫小额信贷 “户贷户用”贴息对象公告

2021-01-12 08:00:00 来源:明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四季度扶贫小额信贷

“户贷户用”贴息对象公告

 

按照《明水县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扶组字[2017]7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办对承贷金融机构提供1120“户贷户用”扶贫贷款贴息对象身份信息与全国扶贫开发业务协同子系统(扶贫小额信贷)系统进行比对核实,确认1116“户贷户用”小额信贷款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贴息金额131,013.99元。贴息时间: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为了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对象的审查核实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机制的紧急通知》(黑财农[2017]110号)和《明水县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贴息对象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2021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贴息条件的对象,经核实确认后县扶贫贷款贴息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金融办)将取消其贴息资格。受理举报电话:13555304521,受理人:陆阳

2020年四季度“户贷户用”小额贷贴息公告表.xls

 

明水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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