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体检放弃,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放弃考生所报考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一名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集中时间:2021年1月26日上午7:00;

集中地点:沭阳县苏州东路42号(县行政中心大楼525室)

二、所需材料

⒈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的绿色苏康码打印件,考生本人近14天行动轨迹打印件(二维码见附件2),签字笔;

⒉体检费用300元/人(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请准备好现金)。

三、组织纪律

⒈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⒉体检考生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⒊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有携带必须关机后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在体检过程中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的,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⒋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注意事项

⒈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

⒊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⒋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因漏检,造成影响的由参检考生本人负责。

⒌体检时由医务人员带队进行体检。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安排,按抽签号顺序依次接受检查,随叫随到。考生必须在规定场所休息和候检,不得随意走动,更不得擅自离开医院规定的体检区域,否则立即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严禁考生向医务人员询问本人体检情况、是否合格以及其它方面的违规要求。

⒍体检中,考生对血压、视力、身高、体重等常规项目的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当场书面提出复检要求,由医院安排现场复检,结果以现场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考生不得就上述项目再提出复检要求。

⒎所有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经统一宣布结束后方可自行返程离开。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花乡沭阳网公布。

⒏除第6条规定的现场复检项目外,其他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如本人有复检要求,须在体检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体检当天,考生打印绿色“苏康码”并提供近14天行动轨迹(具体二维码见附件2)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体检,其中来自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持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现场因体温异常或出现干咳、乏力等症状的考生,应主动配合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做好体温复测、流行病史排查等工作,如被确认有可疑症状,安排专人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在体检结束前提供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完成体检,否则视为个人放弃。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体检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会场参加体检,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体检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统计局体检递补人员名单.xls

近14天行动轨迹.doc


                                       沭阳县统计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