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总工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9]92号)文件精神,经过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审核认定,现将第三批泗洪县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281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80829618、80791057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10日 附件:泗洪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2020年第三批).xls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