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残疾人生活补贴福利政策,使残疾人家庭脱贫奔小康,我县调整“残疾两项”补贴政策。调整残疾人保障范围,自2020年4月1日起,将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范围,按照低保标准的20%发放;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1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标准与城乡低保标准直接挂钩,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标准也同步调整。(财政局 胡修贵 袁新星 审核 沈权 责任编辑 李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