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公积金采取缓缴措施 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

2020-03-30 08:00:00 来源:网上宿豫-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宿豫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缓缴”措施,帮助疫情期间困难企业减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添劲。

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不超过两个月(含)的,企业只需提供“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缓缴期超过2个月的,企业需提供“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企业近期财务报表、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议文书等材料。

截至目前,住房公积金宿豫管理部已有14家企业通过江苏政务网、大厅窗口申请缓缴业务,其中11家企业办结,缓缴存资金917万元。有效地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轻装上阵,把更多的资金和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撰稿人:邹敏 吴磊 王超 审稿人:吴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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