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首日 本市开出20张罚单

2020-06-02 14:09: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6月1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图:居民正在虞园社区的香格丽花园垃圾分类点投放分类好的垃圾。本报记者 李献摄


本报讯(记者 徐鹤 邹磊)《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6月1日正式施行,本市迈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当天,记者跟随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各街道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前往本市部分住宅小区、沿街商铺和餐饮店等单位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


当天上午,在琴川街道泯泾村某网吧,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网吧内只有一种黑色垃圾桶,未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分类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且垃圾桶无标识,当事人拒不整改。执法人员根据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条例实施首日本市针对单位开出的首张罚单。同时,在东南街道新安江路中宏菜场,执法人员发现郭某某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本市针对个人开出的首张罚单。


随后,联合执法组又对晨枫家园小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未设置垃圾分类点位,分类垃圾桶配置不到位,其他垃圾桶内存在包装袋、牛奶盒、厨余垃圾等,混投情况较为严重。对此,执法人员向小区物业单位开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


在龙腾集贸市场顺得利面饭馆、衡山路天天鲜面馆,执法人员发现两家餐饮店均存在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两家餐饮店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知识知之甚少,分类意识淡薄。执法人员立即对店内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同时对店方各处以50元罚款。


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葛晟说,城管部门将给市民和企业更多改正的机会,但是对于坚决不配合、不整改的个人和单位,必将予以重罚。


当天上午9时,另一支联合执法队伍首先来到香溢璟庭小区。“小区的垃圾分类‘四桶’不齐全,还存在垃圾混投现象,违反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请立即整改。”执法人员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告知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随后,联合执法队伍来到华山路、方浜工业园区及大义片区小山村等地,检查了沿街商铺、生活便利店及餐饮店的分类垃圾桶颜色、标识是否正确,分类宣传是否到位,分类收集是否达标,并向各个单位宣传条例。


同样的执法检查,6个小组同时进行着。近期执法队伍将以宣传普法为主、整改惩罚为辅,快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6月1日15时,市城管局联合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对4家小区物业公司、4家企业、82家商家、2处建筑工地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条例执行情况。共开出罚单20张,对个人进行劝导74次,对单位进行劝导14次,对个人发出书面整改33次,对单位发出书面整改10次,开展宣传普及教育13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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