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21-01-25 08:00: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推进完善我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食安办〔2018〕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常熟市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10日,市民如有修改意见,可将书面修改意见邮寄至常熟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常熟市珠江路172号,电话0512-52880446。

常熟市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方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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