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梅李镇东部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批前公示

2021-02-01 08:00:00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有序推进常熟市梅李镇东部新镇区的开发建设,积极对接近期开发建设项目,合理指导发展环境变化下的片区建设规划管理,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委托常熟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常熟市梅李镇东部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目前,该规划经过方案座谈、论证、并已修改完善,进入报批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该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30天,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3月2日止。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梅李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电话:52660239。

一、修改范围

本次控规修改主要涉及基本控制单元GQ-0102的局部地块修改,总用地面积约为89.92公顷。

二、修改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修改的必要性

梅李镇东部新镇区紧靠梅李老镇区和通港工业园,紧抓城乡统筹建设契机,实现联动发展,为了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应适当提高片区的开发强度,进一步优化原有地块控制指标,需要对原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2、修改的可行性

本次修改从区域协调出发,并满足实际建设需求,适时对部分用地指标进行修改,顺应了片区发展方向,能更好地适应实际开发建设需求,提高了规划的可操作性。因此,本次规划修改可行。

三、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修改主要涉及基本控制单元GQ-0102的局部地块修改。

1、顺应西侧天和佳苑现状开发强度与建筑高度,适当增加地块一(天和佳苑以东、将军路以北地块)二类居住用地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容积率由原来的不大于2.0修改为不大于2.5,建筑高度由原来的不大于50米修改为不大于80米。

2、适当增加地块二(书院路以北、东环路以西地块)二类居住用地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容积率由原来的不大于1.5修改为不大于1.8,建筑高度由原来的不大于36米修改为不大于60米。

3、适当增加地块三(将军路以南、昌谷路以东地块)幼儿园用地的建筑高度,由原来的不大于12米修改为不大于18米。

附图:1、修改前后对比图图1

      2、修改后用地规划图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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