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拟对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进行批后公告,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联产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位置:安徽灵璧经济开发区黑河路南侧、红石山路西侧、岳河东路北侧、云台山路东侧。 建筑规模:(1)办公楼:地上三层、地下0层,框架结构,建筑基底面积约831.2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2578.6平方米。(2)检修间及材料库:地上1层、地下0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606.74平方米。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03日-2019年12月12日 在公告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逾期未进行反映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 0557-6022793,传真:0557-6022793,地址:灵璧县城区罗河东路与薄山中路交叉处,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邮编:234200。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