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工程项目)拟实施项目公示

2020-12-18 08:00:00 来源:灵璧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经水利局对2021年水利建设扶贫项目库进行项目提取,拟对相关项目利用2021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实施,现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对拟建设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报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给予实施。

监督单位:灵璧县水利局

监督单位地址:灵璧县开发区博山路与奇石大道交叉口

监督电话:0557-12317    0557-6032191

电子邮箱:lbsl6086001@163.com

附件: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工程项目)拟实施项目计划表.xlsx

灵璧县水利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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