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历史沿革

2019-10-20 17:57:44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建县之前,灵璧区属多有变化。秦属泗水郡。汉分属洨、虹、谷阳、符离、夏丘、下邳诸县领辖。三国时属魏之下邳。西晋属沛国,东晋属阳平都。南北朝时改阳平郡为谷阳郡,又置连城、高昌二县,灵璧县南郊属连城县;梁置临潼郡,北齐废为县,后又置潼郡,辖今县境北部。隋初属彭城郡,后改属下郡。

  唐初属谷阳县,隶徐州;唐显庆(656)夏丘更为虹,废谷阳为蕲县,本县分属虹、蕲两县。元和四年(809)虹县部分属宿州,隶河南道。五代十国本县分属宿州、泗州。北宋元祐元年(1086)建具,析虹县之“零璧镇”置零璧县,属宿州,隶准南东路,同年7月复为镇;七年(1092)二月复为县,属宿州,隶淮南东路;宋政和七年(1117)改“零璧”为“灵璧”;南宋建炎后没于金。

  元初复为县,属宿州,隶属河南归德府;元至元四年(1267)改属泗州,十七年复属宿州。明洪武四年(1371)改属临濠府,六年属中立府,后属凤阳府,直隶南京。清初沿明制,属凤阳府;顺治二年(1645)改属江南省凤阳府;康熙六年(1667)改属安徽省,先后属凤阳府、风颍六泗道管辖。

  民国元年(1912)4月废府州设县,本县属安徽省;民国3年置道,属准泗道;16年废道,又直属安徽省;21年安徽省设10个行政区,属第六行政区;民国24年后,行政区更名,先后属第六行政督察区、第六专署和第四行政区。民国37年(1948)11月25日全境解放,属江淮解放区第三行政署;民国38年4月改属皖北行署宿县专区。

  1952年4月属安徽省宿县专区;1956年元月改属蚌埠专区,1961年4月复属宿县专区;1971年3月专区更名为地区,属宿县地区;1999年5月宿县地区行署改为省辖宿州市,属宿州市至今。全县辖19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10个村民委员会(含居委会、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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