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一一三项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

2020-03-27 00:00:00 来源:塔城政府文化网 作者:生态环境局0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一一三项整改任务(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经塔城市住建局及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地区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要求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

二、整改责任单位

塔城市住建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149月生活垃圾处理二期项目开工建设;工程立项批复为10523.96万元。

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一座,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区及相关辅助工程、厂区绿化等。购置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作业车辆、附属设备智能垃圾房、升降式垃圾箱,目前工程建设项目都已完成。

3201911月完成竣工验收报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复核评定,20201月评定结果为垃圾卫生填埋场Ⅱ级。20203月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目前相关整改材料已完成收集,已完成整改任务。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327-202043日(7日)向塔城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01-6226484

    

塔城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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