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9)241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补贴(10月)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6220726、6231862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4日—12月01日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9)241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补贴(10月)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6220726、6231862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4日—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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