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9〕241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9月-10月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6220726、6231862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12月30日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9〕241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9月-10月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6220726、6231862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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