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裕民县热力公司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现对拆除达不到国家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脱硫、除尘设备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一、基本情况: 裕民县热力公司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现对拆除达不到国家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脱硫、除尘设备现对外出售。 二、组建评审会:评审会由财政局、热力公司组成。 三、出售方式、竞租对象、出售底价和保证金: (一)出售方式: 1、由评审会召开出售会议,进行现场公开竞价的出售方式。 2、现场竞价截止时,价高者为成功购买人。 (二)出售对象: 1、购买人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购买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出售金底价:脱硫、除尘设备公开出售设出售金底价,出售金底价由评审会科学、合理评定得出,出售金底价为起叫价。 (四)出售保证金:购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购买保证金10000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购买者如果没有购买成功,当场无息退还10000元保证金。购买者如果竞租成功,10000元保证金则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购买者办理完全部手续后无息退还,若购买者在规定的时间(7日)内没有完成购买手续,10000元保证金概不归还。 如有需要购买者请到裕民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9日。 联系人:王靖 联系电话:0901—6725048。
裕民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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