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 刘红亮
参与县委集体领导,分管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利、国土(测绘)、矿产开发、农机、民政、扶贫开发、乡镇企业、供销、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安居富民、易地搬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气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和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