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在实施前对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20日),敬请监督。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保和乡人民政府 康天琦 公示单位:保和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395-7888023,12317 通讯地址:保和乡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bhxfpb7888023@126.com
保和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
根据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在实施前对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20日),敬请监督。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保和乡人民政府 康天琦 公示单位:保和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395-7888023,12317 通讯地址:保和乡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bhxfpb78880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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