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集镇“四个强化”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2020-01-21 00:00:00 来源: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李集镇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减少大气污染,李集镇积极响应全区禁燃禁放工作部署,通过“四个强化”扎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安监办、财政所、派出所、城建办、市场监督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中心校、卫生院、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由主抓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镇禁放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组、处置执法组、督导问责组、后勤保障组四个专项工作组,下发了《郾城区李集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各项禁燃禁放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统一购买60个大功率扩音器,组织村干部利用夜间巡逻持续播放禁燃禁放宣传录音,利用早中晚召开广播会宣传禁燃禁放,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扩大禁燃禁放知晓率,与经常接待婚宴、满月宴的饭店逐一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张贴宣传标语300多条,悬挂横幅50多条,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禁燃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提高村民安全和环保意识,营造了浓厚的禁燃氛围。

三、强化巡查打击。各村划分禁燃禁放网格图,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实到个人,强化网格化管理。组织镇、村干部与城管、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巡查执法,从严制止燃放烧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对私自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及时发现私自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收缴、处罚、处置。截止目前,共处置收缴各类鞭炮70多起。

四、强化奖惩考核。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处置不到位,辖区出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每发现一例,罚辖区村书记和网格责任人各200元,村党支部书记向镇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发现3例及以上的,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免谈话;对禁燃禁放工作失控,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村党支部书记、网格责任人予以免职,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位,实现“零燃放”的行政村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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