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微信公众号 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2020-04-24 15:58:00 来源:东平县人民政府 作者:东平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要求,方便个人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县医疗保障局已开通微信公众号手机缴费。关注微信公众号“东平县医疗保障局”,选择自助服务--职工个人缴费功能,完成支付即缴费成功。为保障您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于6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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