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根据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关于残疾人证核发情况数据显示,我县孙建等969名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 《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请相关人员(见附件2)自愿换发残疾人证。愿意换发的,请申请人(亲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残联咨询办理(县直单位的,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咨询办理),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残疾评定相关手续。否则,将于2020年6月1日注销其残疾人证。 具体事宜请咨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残联(见附件1)。 特此通知,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相互转告。 附件1:宁阳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残联电话号码 附件2:宁阳县2019年12月31日前残疾人证到期人员名单 宁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21日 宁阳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残联电话号码
信息来源:宁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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