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技站: 根据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户自愿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示范主体,共计260户(见附件1)。 一、遴选程序。科技示范主体由农户自愿申请,(见附件2),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政府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并在所在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示范主体确定后,填写科技示范主体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并统一悬挂科技示范主体门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履行科技示范主体义务的,实行随时淘汰制。 二、遴选标准。1、热爱农业,立志务农;身体健康,能参加科技培训。2、身份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乡土专家。3、常年从事农业种植业劳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电脑及智能手机软件操作,下载中国农技推广APP,按要求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5、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群众公认,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6、承担带头使用新技术、新品种、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协助农技人员做好技术推广、技术信息采集和项目评价等工作。科技示范主体要主动向周围农户传授种植新技术,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请于2020年10月21日前将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纸制版材料报农业农村局科教站,公示照片、科技示范主体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nynyjkj@163.com。科技示范主体基本情况表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填报。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2日 关于遴选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pdf 附件2: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附件3: 科技示范主体基本情况表
信息来源: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