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关于社保缴费的通知

2020-02-21 08:00:00 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参保企业:

因国务院出台疫情期间阶段性社会保险费免缴政策,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现对2020年2月社会保险费征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即日起,泰山区停止受理2020年2月份企业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纳业务,恢复缴纳时间和已缴纳2月份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另行通知。2020年2月以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2、即日起,暂停受理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待省、市出台相关免缴政策后,再另行发布通知。

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关注“泰山人社”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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