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成立疫情防控法律援助工作站

2020-03-31 08:00:00 来源: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区司法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高港区疫情防控法律援助工作站。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制度。区级设立疫情防控法律援助工作站,镇(街)设立疫情防控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村(居)设立疫情防控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覆盖全区的三级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建立联席会议、登记通报、配合联动、跟踪回访等制度,加强与卫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人社、民政及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和推行疫情防控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政府救助、社会慈善事业救助为一体的法律援助联动机制,遇到疫情防控疑难案件、疑难问题及时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二是营造浓厚氛围。建立一支具有专业法律知识、乐于奉献的疫情防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微信、QQ群、微博等网络平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救助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让群众了解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援助工作成果宣传,对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尤其对涉及疫情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切实扩大疫情防控法律援助影响力。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企业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所需的服务需求及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需求,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和公平性的前提下,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推行法律援助预约服务,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农民工到窗口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日指派。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军人、公安民警、志愿者等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公证、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实际提供上门服务,减免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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