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泰州市姜堰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三)考评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拟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名,从事财会工作。 三、选调对象 全区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5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财务财会类(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 4.需在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2017年4月15日前在事业单位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8.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在镇街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地址:上海路1号区政府大楼102室;联系人:朱树元;联系电话:88109096、13815930863)。 4.报名所需材料: (1)《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或报名现场领取,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续环节如发现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则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集体研究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确定后,按拟选调计划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同分跟进)。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达不到考察比例的,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集体研究是否降低考察比例或取消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可取消选调计划)。 (四)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名单分别在拟调入、调出单位和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程序和标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88109096、13815930863(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19905267199(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 1.专业参考目录 2.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