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遴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1-01-18 08:00:00 来源:路桥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和《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浙发改能源〔2019〕532号)要求,建立路桥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审机构成员库特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节能报告评审服务机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具有《浙江省节能评估机构备案证书》、从事节能评审的机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5日。

(三)、报名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文化路705号区政府北大楼3楼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明材料;3、机构(专家团队和工作业绩)介绍;4、节能评估报告评审服务工作报价单;5、服务质量及真实性承诺书;6、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机构需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服务年限

三年。

四、遴选规则

路桥区发改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报名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单个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如多家机构报价相同,则再根据机构的专家团队和工作业绩择优进行排序。评选前5家评审机构进入路桥区2021—2023 年节能报告评审备选机构库,如少于5 家,则以满足条件的机构数量为准。

五、确定机构库名单

初步遴选结束后,将路桥区2021-2023年节能报告评审备选机构库在桥区人民政府路桥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反馈情况确定入选机构,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报价限价。按项目用能量分两种方式:10003000吨标煤(等价值,下同)的项目,评审机构只需出具评审意见(原则上不召开评审会),报价最高限价5000/项目;30005000吨标煤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召开评审会,报价最高限价8000/项目,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限价。

(二)委托和结算方式。对已经确定的评审机构进行随机抽取,区发改局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项目评审委托。节能报告评审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

 

 

联系人:章双斌。

联系电话:0576-82440979 13586126992

附件:路桥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评审服务工作报价单.doc


 

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8


附件:


路桥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报告评审服务工作报价单

 

项目名称

要求

报价(元)

1000-3000吨标煤(等价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

在承诺时间内做好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意见(原则上不召开评审会)

单个项目价格:

(大写):         

(小写):         

3000-5000吨标煤(等价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

在承诺时间内做好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意见(原则上要求来路桥召开评审会)

单个项目价格:

(大写):         

(小写):  

 

报价单位:  (盖公章)

报价时间: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