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台人社发〔2017〕120号)精神,经个人申报,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对2021年第一批符合享受条件的陈理标等5人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7日 联系单位:路桥区就业事务中心(地址:路桥区银安街709号、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82520036 82586201
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