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台市委发〔2017〕57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台政发〔2018〕11号),在企业申报基础上,经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对符合条件招用91名高校毕业生及1名就业困难人员的25家企业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告知路桥区就业事务中心。 公示期限: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8日 联系人:陈雨露 联系电话:0576-82457311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