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芦台经济开发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经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按照择优聘用原则,招聘单位对相关拟聘用人员考核完毕,经研究,现对芦台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6日(七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组织部(管委会办公楼311室) 芦台经济开发区监察局(管委会办公楼217室) 通讯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华路56号(邮编:301505) 电子邮箱:ltzzbrs@163.com 电话:022-69388305、69388283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