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法院:团结互助显威力 调解矛盾化纠纷

2020-03-25 21:10:08 来源:中国·秦安-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秦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年3月11日,秦安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3月,原告景某从被告逯某处承揽房屋建设工程,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景某负责修建被告的宅院,同年11月底,景某施工完毕,后景某、逯某因工程款项的数额计算发生矛盾,长时间私下协商未果,因此景某将逯某诉至秦安法院,请求判令逯某向其支付剩余工程款1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在向原被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的同时,秦安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调解。因原被告情绪激动、对立性强,调解无果,案件如期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双方在庭审过程中据理力争、互不相让,当庭均不同意调解。鉴于原被告未签订书面承揽合同,对工程款的计算双方亦有分歧,如原告坚持由法院依法判决,需经鉴定机构对工程款项进行评估鉴定,而该案诉讼标的小,评估鉴定费用较高,进行评估鉴定反而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庭审结束后,民事庭法官互相交流、探讨本案的调解方案,通过分析研判,决定再组织一次调解,力争案结事了,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
       调解中,考虑到本案原被告矛盾长期积压,处理不慎极有可能激发更大的矛盾,于是民事审判庭李万忠庭长主动参与到该案的调解中,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找到双方矛盾的症结为质量问题,遂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释法明理,细致地的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又采用“面对面”的方式指导双方互谅互让、耐心协商,最终原被告一致同意由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工程款1万余元,原被告这场长达三年的纠纷最终以握手言和方式落下帷幕。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