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化干戈 案件撤诉释前嫌

2020-12-23 08:00:00 来源:中国·秦安-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秦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杨某与赵某2018年12月经人介绍认识,后二人异地恋一年。2019年2月25日双方订婚,杨某给付赵某彩礼14万元,除此还有“见面”、“踩门”、“喝酒”、“衣服、三金”等钱共计60400元。双方于2020年4月开始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2020年6月双方发生感情纠葛,故杨某诉至秦安法院莲花法庭,要求赵某返还彩礼及其他财物款共计200400元。
  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互相指责,对立情绪严重。承办法官主动多次分别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讲清道理,在开庭前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化解了双方矛盾。赵某返还了杨某的彩礼,杨某于2020年12月7日撤诉,秦安法院莲花法庭依法裁定准许杨某撤回起诉。
  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灵活多变的工作方法,丰富扎实的审判经验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也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总编:武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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