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法院:信息化建设助力解决执行难

2021-01-11 08:00:00 来源:中国·秦安-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秦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年来,秦安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省高院的安排部署,通过多项举措,积极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破解法院执行难这一严峻课题。其中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是破解法院执行难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执行工作信息化是法院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根本保障。信息化以其高效、便捷的特点而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在深刻的影响着司法工作,尤其是执行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执行信息化平台,正成为执行工作的“新常态”,执行工作正大踏步的迈入信息时代。
  全国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该平台是推动全国四级法院执行业务开展协调和管理的重要系统,集中整合了执行案件、执行信访、网络查控、失信惩戒、舆情监控等所有执行业务工作,通过预警、提示等方式及时发现执行工作的难点和问题,一方面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沟通协作,另一方面也为不断完善和规范执行行为,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
  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系统。“总对总”、“点对点”两个信息化平台的建立基本有效的解决了长期困扰执行的“财难找、物难寻”的问题。查控系统已与多家金融机构,以及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实现联网,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3类16项信息。基本实现为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执行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大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确立网络拍卖优先原则,形成新的财产变现模式。既加快了财产处置效率,又斩断了拍卖中暗箱操作利益链条,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实现了司法的公开透明,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提出用两到三年内实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秦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化的建设正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具体贯彻和落实的具体体现。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总编:武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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