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秦安法院莲花法庭通过手机微信成功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与被告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定于2021年1月20日上午9时开庭,原告杨某住在陕西省渭南市,因疫情防控无法离开其居住小区,不能按时参加庭审。该案主审法官在征求了当事人意见后,审判员添加了原告杨某的微信。1月20日上午9时,准时通过微信视频、庭审直播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庭审理本案,并进行了庭审录像,顺利完成了庭审工作。 莲花法庭一直以来都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在疫情防疫期间采用互联网开庭的方式,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聚集,有利于疫情防控,又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节约了审判资源,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总编:武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