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全县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积极投诉举报。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投诉举报。全县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均确定了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主管科室和办理人员,投诉举报人可以根据投诉举报事项的区域、具体内容自主选择投诉受理机关。
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张家川县司法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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