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强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多渠道发展村集体经济

2019-09-09 00:00:00 来源:调兵山市人民政府-首页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调兵山市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的工作思路,规范程序,因村制宜,截至今年年10月,调兵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已圆满完成。通过改革,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革,集体经济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真正使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由全体成员共享。
  一是明确一条主线,确保改革方向不偏。我市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主线,制定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改革“说明书”,确保各项改革要求落到实处。在成员身份界定工作中,我市做到了“三明、三议、三公开”。“三明”即印发了《调兵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做到明确原则、明确条件、明确方式。“三议”即村委会评议、党支部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由各村民主讨论决定。“三公开”即对全体村民公开、评议结果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各项结果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均进行张榜公示,避免暗箱操作。
  二是突出一项原则,弹性界定成员身份。充分尊重民意是我市成员身份界定的一条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各村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贡献等因素,发扬民主,灵活处置各类具体问题。改革中主要遇到以下几类问题:一是自行“以土地换保险”,已迁出本村、转为城镇的;二是有正式工作(机关、事业、国企等)的;三是“二轮土地延包”后户口迁入本村的;四是大学毕业生户籍仍在本村且已就业的;五是已转为公职人员的。面对这些问题,各村根据实际,发扬民主,界定的结果并不相同,充分体现了“因村而异、民主决定”的思想,做到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最终实现了群众认可的工作目标。全市未被界定为经济组织成员的达830人,占村民总数的1.5%,无一人上访。
  三是锁定一个目标,激发乡村振兴活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近一年来,盘活了集体经济的各类资源。通过清产核资,梳理出各村资源性资产总面积25.3万亩,较改革前增加了5.1万亩;资产总额4.3亿元,较改革前增加了3400万元。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极大提高了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现已实现“农权贷”交易额2000余万元,同比增长33.3%,预计年底可突破4000万元。落实了集体经济的组织保障。全市34个村建立了35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农民变股民,有力地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2018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452元,同比增长6.1%。其中,施荒地村每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仅分红一项就达1280元。激发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意识。确定12个经济基础较好的村进行典型示范,通过科学管理,提升集体资产运营效率。其中,大明镇太平山村依托国投集团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投资8000万元建设配套玉米仓储项目。兀术街街道施荒地村科学确定致富项目,成立了富农水稻合作社,实现产销“一条龙”。晓南镇锁龙沟村充分利用集体土地资源优势和紧邻市区的区位优势,开发了辽北最大的农贸批发零售商城,兴建了锁那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了大自然绿色有机蔬果生态园,每年为村集体创造经济效益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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