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丰县委、西丰县人民政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编号301(27-11))整改结果公示

2020-03-03 06:45:01 来源:西丰县人民政府 作者:西丰县环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中共西丰县委、西丰县人民政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编号301(27-11))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301(27-11):对照“沈阳市列入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至今仍未开工,每天110多万吨城市污水长期超标排放,占到全市污水处理总量的约60%。”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二、整改目标

每座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整改结果

西丰县污水处理厂和公合特色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都能按照设计处理能力正常达标运行。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页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进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93  日至20199月  10

联系电话:79890072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301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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