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8年3月28日,西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赵秀丽同志为西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西丰县人大常委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