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9年5月27日,西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任命:冯连武同志为西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免去:王 振同志西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陈 明同志西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王明明同志西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西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9年5月27日,西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任命:冯连武同志为西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免去:王 振同志西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陈 明同志西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王明明同志西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西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