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铜印农发〔2019〕82号)文件要求,由家庭经营者申请,经各镇(街道)初审,由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现对符合条件的21个家庭农场的认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6月1日- 6日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任姗姗
联系电话:4181377
铜川市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