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第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注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下列同志的《医师执业证书》,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果有疑议,请在2020年12月28日前与印台区卫健局医政股联系,联系电话:0919-4181359。
特此公告
附件:医生注销注册名单.doc
铜川市印台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1日
编辑:王巍钧 审核:王巍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