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的通告

2020-03-11 09:08:00 来源: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来源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信息网络延伸,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网络“套路贷”的黑恶势力。
  2.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或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3.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者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黄赌毒”的黑恶势力。
  5.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暴力传销”的黑恶势力。
  6.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放“高利贷”、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截图、交易记录等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三、保护措施
  市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市委网信办:0435-3730399
  市公安局:0435-3432399
  2.举报信箱:thsdwxck@163.com
 

 

  

  通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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