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2-22 08:00:00 来源:柳河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卫健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在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现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隔离人员管控范围及方式
  凡是湖北来柳、返柳(65岁以上老人、孕妇、儿童及有特殊疾病除外),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和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人员要直接进行医学观察,原则上隔离21天;除湖北外,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重庆、江苏、山东、四川、黑龙江等重点疫区来柳、返柳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区内不具备单独隔离条件的由卫健局负责接送至指定宾馆进行集中隔离14天,乡镇的由各乡镇负责接送至所在村屯进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其他外省来柳、返柳人员均由所在乡镇(街道)、部门及包保部门负责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省内人员能够在居住地开具健康证明,或是经排查核实无发热、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无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接触史,无省外旅居史的均不需要隔离,但各乡镇(街道)要做好信息登记,进行重点管控。
  二、街道疫情防控工作
  (一)关于本小区居民管理。各小区卡点工作人员要按户按人发放专人出入卡和车辆通行证,出入卡和车辆通行证要标明:小区名称、门栋单元、居民姓名、身份证号,加盖包保单位公章,与身份证一并使用便于识别。居家隔离人员要在隔离期满后发放专人出入卡。所有小区人员必须凭出入卡、身份证和车辆通行证出入小区。
  (二)关于外来人员管理。不是本小区居民在非特殊情况下禁止进入小区,如有特殊情况要凭有效身份证件严格履行登记。各小区卡点工作人员要询问清楚来访人员的出发地、来访事由及到访住户具体门牌号等信息,方可放行。
  (三)关于外省人员管理。对外省来柳、返柳人员,要按照隔离人员管控范围及方式中的有关要求进行隔离,对于居家隔离人员,各小区及47个包保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看护制度,在落实“四人一专班”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把居家单独隔离人员的一名直系亲属纳入包保责任人,形成“五人一专班”。该直系亲属要与街道签订包保责任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负责保障好隔离人员日常需求,直至解除隔离为止。
  三、乡镇疫情防控工作
  (一)强化人员流动管控。卡点撤除后,各村屯要把疫情防控的重点放在村屯排查和管控上,坚持以“管住人”为根本要求,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入村道口要有人员进行流动管控,对外来人员要做好信息核查工作。
  (二)落实隔离包保责任。对外省来村、返村人员,在严格执行“四包一”包保工作的基础上,要把居家单独隔离人员的一名直系亲属纳入到包保工作中来,形成“五包一”包保体系,该直系亲属需要与乡镇签订责任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好被隔离人员日常需求,确保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不出门,直至解除隔离为止。
  (三)加大疫情防控宣传。要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宣传的覆盖率,通过村屯广播和微信群等方式,向村民宣传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相关常识和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号召大家无事不出门,坚决避免人群聚集。
  (四)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各乡镇要严禁出现擅自封村断路、设卡拦截、限制人员正常流动、限制农民工外出务工等行为,确保应急物资和涉农产品正常流通,保障村民正常生产生活。
  四、部门疫情防控工作
  (一)落实包保责任。各位包保县级领导要紧盯包保任务不放,时时掌控和调度包保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包保部门继续落实小区和楼院包保责任,强化值班值守,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要抓好本部门重点工作,其他人员要排好班,负责包保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相应后勤保障。各小区必须保障消防、救护等应急车辆畅通。
  (二)加大排查力度。公安部门要将警力向火车站、客运站、机场进行倾斜,对检测点进行严管严控。交警部门要加大对交通要道和流动车辆的24小时管控力度,对外省来柳车辆进行一一排查,做到不漏一车,不落一人。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尽快核实、比对各渠道反馈的信息,并将核实的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三)保证医护安全。卫健部门要加大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力度。各医院要严加管理,加强发热患者排查,要求所有入院人员均测量体温。住院疗区要设立专人看守,非陪护人员不得探视病人。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加强医疗机构患者及陪护探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医护人员、检测点工作人员要提升自我防控意识,规范操作流程,防止出现交叉感染的现象。
  (四)严守复工流程。工信、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六个必须”及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的通知》(吉卫明电〔2020〕99号)相关要求,规范我县企业复工复产流程。对复工复产的限上企业由商务局负责,小型商贸、服务业场所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餐饮业及外卖平台公司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宾馆、美容美发和各私人医疗机构由卫健局负责。所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绝不允许因工作疏忽,出现漏洞造成疫情扩散,对于产生问题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五、建立举报制度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所有外省来柳、返柳人员(含域内外出返回人员)未如实登记、报备的;对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未报告的;对被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擅自离开隔离地点的,可随时向所在街道和乡镇进行线索举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损坏防控设施、破坏管控秩序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职人员交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联系电话:
  柳河县卫生健康局  0435-7216572
  采胜街道办事处    0435-7370066
  中岗街道办事处    0435-7255936
  导航街道办事处    0435-7634009
  各乡镇请直接拨打乡镇政府电话。
  柳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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