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枞阳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审批,现将新增领取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对象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1日),凡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农组办反映。联系电话:0562—2970729/2971169。
中共枞阳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4日 枞阳县2018年度新增领取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对象公示.xlsx |
根据枞阳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审批,现将新增领取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对象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1日),凡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农组办反映。联系电话:0562—2970729/297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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