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书相关信息

2019-12-30 15:18:00 来源: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首页 作者:江口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江登公字(2019)第 76号

 继承人:吴建东身份证号码522222197504150016; 段锡燕身份证号码522222197412220048吴建芳身份证号码522222197609070047李军身份证号码522222197302010015吴建红身份证号码522222197804150018黄沙身份证号码522222198310180027

被继承人(遗赠人):黄红飞身份证号码522222194909150045继承人吴建东、段锡燕、吴建芳、李军、吴建红、黄沙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黄红飞的不动产权,于20191230日向江口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黄红飞销户证明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黄红飞20171116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遗赠人黄红飞的不动产坐落于江口县双江镇百度商业城。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黄红飞的不动产权由吴建东、段锡燕、吴建芳、李军、吴建红、黄沙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口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6-6769908

 

江口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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