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4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公 告
为实施我县城市规划旧城区改建,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县人民政府拟收回七里冲三叉口片区、龙家寨片区、河滨东路片区、两河口片区、三完小片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8786.42平方米(详见附表)。 本公告公告期为7天(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1日),请涉及上述范围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向自然资源局提供上述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56—6621101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情况统计表
江口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