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强制作废注销公告相关信息

2020-12-17 08:00:00 来源: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首页 作者:江口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开展2020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黔农机监总[2018]1号)《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档案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农机监总字[2018]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决定对江口县农机部门注册、管理登记年限达9年,及注册登记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进行作废并注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口县64台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作废标准。现将达到国家规定强制作废标准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号牌及所有人清单(见附件)进行公告,请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至作废时间内到江口县农机监理管理站办理作废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该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将依法注销。

附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达到国家强制作废标准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号牌及所有人清单

江口县2020年12月机车报废统计表.xls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达到作废条件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名单(共64台)


江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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