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对口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相关信息

2019-10-28 00:00:00 来源:石阡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扶贫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五德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五德镇2019年黑茶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铜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的通知》(铜扶办发〔2019]28号)文件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查,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次批复石阡县苏州对口帮扶资金项目1个,资金100万元(详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组织领导和监管。项目资金下达后,要严格参照《贵州省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党办发〔2014]23号《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石阡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石扶领发〔2017]1号)和《铜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苏州市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铜扶领办发〔2018]115号)文件有关规定,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实施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扶贫项目资金,发挥好项目资金的扶贫效益。

三、及时启动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经县级审批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规模和资金用途。如因客观条件变化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县级项目主管单位批准,否则将收回资金另行安排。

四、建立扶贫资金项目档案,收集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声像、公示、照片,记录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全过程,便于项目总结、检查和验收。项目实施情况要在项目单位、项目乡镇(街道)、项目村和项目点进行公示公告,建立项目标识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苏州对口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石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028


苏州对口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序号

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

实施地点

实施单位

项目建设性质

负责人

下达资金(万元)











1

2019

五德镇2019年黑茶产品加工项目

产业发展

修建茶叶产房340平方,黑茶生产流水生产线设备一套,年产黑茶20吨。


五德镇人民政府

新建

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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