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县级申报指南相关信息

2019-12-20 00:00:00 来源:石阡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9〕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编制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分类及规模

2019年12月10日,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办(黔财农〔2019〕211号)文件,下达我县2019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8597万元,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产业精准扶贫机制的意见》(黔委厅字〔2017〕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实际需求,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分为以下四类:一是“1+3”(茶叶+果蔬药、苗木苗圃、生态畜牧业)到村到户扶贫产业发展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分配资金5160万元;二是村级(不含村级)以下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配资金2652万元;三是贫困户(3年期以内5万元(含)以下免担保、免抵押)发展种养殖业的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补助,分配资金700万元;四是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费,分配资金85万元。

扶贫产业发展,资金5160万元,用于各村“1+3”(茶叶+果蔬药、苗木苗圃、生态畜牧业)扶贫产业发展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资金,其中:3438万元用于各乡镇(街道)各村贫困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茶叶、辣椒等到村到户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用于全县500亩以上坝区“1+3”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用于国荣乡极贫乡茶叶、辣椒等到村到户产业发展资金,522万元用于29个深度贫困村茶叶、辣椒等到村到户产业发展资金由各乡镇(街道)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求,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相关程序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原则

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申报,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群众主体原则;

2、贫困户利益优先原则;

3、项目前期调研原则;

4、扶贫效益最大化原则;

5、轻重缓急原则。

三、资金分配安排情况

1、扶贫产业发展

扶贫产业发展,总分配资金5160万元,用于全县各村“1+3”(茶叶+果蔬药、苗木苗圃、生态畜牧业)扶贫产业发展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资金。其中:3438万元用于各乡镇(街道)各村贫困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茶叶、辣椒等到村到户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用于全县500亩以上坝区“1+3”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用于国荣乡极贫乡茶叶、辣椒等到村到户产业发展资金,522万元用于29个深度贫困村茶叶、辣椒等到村到户产业发展资金,由各乡镇(街道)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程序向县级项目主管单位申报审批立项。

2、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分配资金2652万元,主要用于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村级(不含村级)以下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和扶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其中:2297万元用于各乡镇(街道)村级以下(不含村级)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三改),160万元用于甘溪乡铺溪村村组道路建设资金,110万元用于国荣乡极贫乡镇村级以下(不含村级)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5万元用于石固乡王家沟村油茶产业基地产业路建设资金。由各乡镇(街道)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相关程序向县级项目主管单位申报审批。

3、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分配资金7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贫困户精扶贷、特惠贷以及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产业等借贷的5万元(含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统一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4、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分配资金8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规划设计、扶贫资金项目编制申报、审批实施、监督管理、验收评价、成果宣传和项目档案管理等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费用,其中57万元随项目资金安排到各乡镇(街道),28万元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使用,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统一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限:2019年12月25日下午18:00前。

2、申报方式:各乡镇(街道)以本级人民政府正式文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附“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县扶贫办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立项,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申报范围: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工作部门,要以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发展规划为指导,围绕贫困户稳定增收为目标,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中选择适宜的扶贫资金项目,认真做好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4、项目申报联系方式:石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股(县政府6楼636室),联系人:欧天兵,联系电话:0856—7628348,邮箱:376289073@qq.com。

附件:石阡县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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