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秦始皇帝二十八年(前219年),置夜郎县于今县境西部,属象郡。 汉代,属夜郎国、牂牁郡地。 梁武帝天监年间,置建昌县,侯景叛乱后,侨置夜郎郡,隶武州。 隋开皇元年(581年),废南阳郡置寿州于石阡。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寿州为充州。 唐武德三年(620年),复置充州。武德四年(621年),重置夜郎县。贞观四年(630年),置夷州。 宋大观三年(1109年),复置都上县。 元世祖至元年间,置石阡军民长官司于今治所。 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置石阡府,分辖龙泉县及石阡、苗民、葛彰葛商3个长官司。 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仍领上述1县3长官司。康熙二年(1662年),废葛彰葛商长官司。乾隆七年(1742年)三月,石阡府分设7里。 民国元年(1912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建立,初沿袭清制。民国二年(1913年),贵州设立都督府和行政公署,实行军民分治。民国五年(1916年),公署知事将全县划分为6个区,石阡县分为10个区。民国十六年(1927年),直属贵州省。同年,国民政府下令改县公署为县政府,石阡县为二等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国民党改组贵州省政府,实行行政督察区,石阡划归铜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重新调整行政区域,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设置乡镇保甲。 1949年11月15日,石阡解放。 1950年2月8日,石阡县人民政府成立。 1951年2月,改置汤山镇为城关区,同年将区公所改称为区人民政府。 1967年3月29日,石阡开始“文化大革命”。 1967年4月2日,“石阡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1970年起,属铜仁地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