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权证一本(证号为:00024831号)、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为:(2015)第010347号】坐落于城北街江岸名都2组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者,请于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思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电话:0856-722265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思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注销。 声明人: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
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权证一本(证号为:00024831号)、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为:(2015)第010347号】坐落于城北街江岸名都2组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者,请于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思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电话:0856-722265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思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注销。 声明人: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